评选流程

发布评选细则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发布评选工作细则,明确评选规则与要求。

个人申请与提名。立德树人终身荣誉奖由学校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提名,立德树人成就奖、立德树人卓越奖、立德树人新秀奖由教师个人申请,填写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支撑材料。

学院评议推荐。学院(系、部)成立由书记、院长(主任)任组长,教授委员会及教师代表为成员的“金牌教师”评选工作组,负责对立德树人成就奖、立德树人卓越奖、立德树人新秀奖申请人进行审核、评选、推荐,确定推荐人选名单,在本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报评选委员会办公室。

确定候选人,开展综合评价。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对各学院(系、部)推荐人选和教学指导专门委员会的提名人选的评选资格进行复审,按照评选指标的 1.2-1.5 倍比例确定各类型候选人名单,提交评选委员会审定后,组织校内外专家、学生对候选人分别进行教学评价,形成综合评价结果。

确定建议名单。评选委员会成立由校内专家、学生代表两部分构成的评审组,依据《评选工作细则》组织各类型候选人进行现场答辩,参考综合评价结果,从候选人中择优确定“金牌教师”奖建议名单。

审定获奖人选。“金牌教师”奖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,提交党委常委会研究,审议通过后发文公布。